贾夫子问林大壮:“你这次逆袭完成得不错,但是你知道为什么没有得高分吗?”

林大壮脸一红:“夫子,我能得七十五分已经是烧高香了。因为我在做作业过程中,有过联手青狼吃掉屠户的念头,毕竟我也担心自己会死在屠刀之下。”

“人之初,性本恶。作恶的念头几乎人人都有,但是恶人会把这种念头通通付诸实施,而好人会不断地用法律、道德甚至情感来约束自己。”

贾夫子说着,话锋突然一转:“如果你真的和青狼一起,吃了屠户,那么你的作业我只能给你打六十分,险险及格,这样虽然能保住一条命,却没有小红花可拿了。”

林大壮没吭声,只是使劲点了点头。

贾夫子继续说道:“作为一个逆袭者,本就是在逆天改命,所以我不要求你做圣母,甚至我还允许你运用一些非常手段。但是一个人在生死攸关之际,如果还能保持着人性不失,就难得可贵了。本来以你七十五分的成绩,只能拿一朵小红花的。但出于对人性的褒奖,我就破个例,一下子给你两朵小红花。”

突然之间,林大壮脑海里多了两朵小红花,和上小学时,学校发的没什么两样。

一朵小红花上面写着青狼技能,而另一朵则写着屠户分割技能。

他倒是没在意青狼技能,而是对屠户分割技能青睐有加,这真的是缺什么来什么,有了这手艺,他就可以接着经营李涛留下来的肉店了。

不过这件事情也太玄乎了,他想求证一下,就去了厨房,想找把菜刀试试手。

他的姐姐林大芳正在剁后腿骨,累得满头是汗,见了他就说道:“大壮,我今天下班的时候,碰到柴小军了,他说你今天歇班,姐想着你会来混饭吃,所以就去买了两根猪后腿骨。你去客厅看会儿电视,等骨头汤炖好了,姐再喊你。”

柴小军是保安班长,和林大壮是老乡,两个人关系不错。

林大壮“哦!”了一声:“姐,看把你累的,这剁骨头是个力气活儿,还是让我来吧。”

“你?”林大芳扭头看了看弟弟:“你长这么大,连菜刀都没碰过,剁得了这么大的骨头吗?”

说来也奇怪,林大壮看着那把沉重的菜刀,觉得非常熟悉,就像见到与自己朝夕相处的老朋友一样,心里面一下子踏实多了:“姐,我好歹是男的,比你劲大。”

林大芳拗不过,只好把菜刀递了过去:“大壮,你小心点啊,那刀我刚磨过,挺快的,别剁到手了。”

“没事。”林大壮拿着菜刀熟练地在手里转了一圈,然后咚咚几下,案板上的那根后腿骨瞬间被剁成了好几截,非常的均匀。

林大芳傻眼了:“大壮,怎么你们做保安的,还训练刀功呀?”

“当然了。姐,难道你没听说,功夫再好,不如菜刀吗?”林大壮借坡下驴,打了个哈哈,就把事情蒙混过去了。

林大壮回到客厅的时候,听到贾夫子叹了口气:“有的人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与青狼技能比起来,屠户分割技能又算得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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