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温度宜人的季节。    图书馆距离地铁站并不远,就300多米的距离。路边的紫荆花陆续开了,今天天气也好,这一段路上还有不少人趁着这好天气在拍照。这花从地铁站口一路开到图书馆前面,余夕夕也喜欢这花,衬着这蓝天,这紫荆花更加好看了。她找了个角度也拍了几张,计划着明天就画这城市中的花。    余夕夕常来,图书馆的门卫已经认识她。门卫是位老大爷,远远就跟她打招呼:“小姑娘,又来看书啦?”    余夕夕微笑的点头,应了一句,就直接等电梯上到五楼,文学类藏书层。她在管理员那里登记,看到严枫的名字不觉笑了,他果然也来了。    这一层面积不小,在窗边那一侧一排都是阅览座位。余夕夕在进去的地方找了她固定会看的小说杂志《声》,才走到座位那边。    严枫还是坐在那个位置,最后一排靠窗的座位。他看书时总带着笔记本和一支黑色钢笔,还有一本小便签本。他左手搭在书上,右手拿着钢笔,手上的钢笔会偶尔在他手上动一动。他偶尔也会抬起手扶扶眼镜。余夕夕偷偷观察过他,他看的多数是文学名著,看书的时候经常在笔记本上写东西。她想知道他在写什么,但又不好意思问,毕竟他们还是陌生人。    之前余夕夕来图书馆只带着自己,后来是被严枫影响,或者说是启发,才带了笔记本和笔过来,开始记下读书心得。    其实余夕夕当初也只是一时兴起才来图书馆看书。那天也是周六,余夕夕画完一幅画,不知道要做什么,自己在家无聊了好一阵,就开始整理房间。整理电脑桌时无意间在抽屉里看到白霜拉着她办的那张借书证,就突然想来图书馆看看。白霜喜欢看小说,说要好好看书提高自己,说不定将来自己也能写一部小说呢。可白霜拉着她办完借书证后就好像把她的雄心壮志给忘了,也因为忙着奶茶店的事,图书馆是一次没来过。余夕夕也是,借书证办了快一年了,她才第一次来。    余夕夕来了图书馆目的也不明确,这图书馆里各种书籍都有,自己要看什么?她在楼层指示那里站了好一阵,最终决定去文学那层,也看看小说吧。    来到这一层时她也同样有些迷茫,那么多书要看什么?以前她的时间都用来画画,在学校时只看过《红楼梦》、《围城》、《百年孤独》几本名著。现在要看什么,她还真犯了选择困难症。这一层前边一排是小说杂志和期刊,她便走过去看。她弯腰在那寻找,看到一本杂志叫《声》。当时她想这是小说专栏为什么叫《声》?因为一时好奇就抽出来看,看到封面上还写着一行字“让世界看见你的声音”。    声音怎么看的见?是想说文字是有声音的吧?    这句话吸引了他,余夕夕拿着书直起身来,没想到那瞬间撞到了身后的人。她还没看清人就看到一支钢笔掉在了地上,在安静的图书馆里发出一阵不小的声响,周围的几个人都朝他们看过来。    余夕夕心慌了一下,才抬起头看撞到的人。是个男生,他戴着黑色细边眼镜,手上拿着一本很厚的笔记本还有一本小便签,大约二十六七的年纪,看起来很斯文。那人看着钢笔没看她,钢笔已经“身首异处”,笔帽掉的离他们远一些。那人下意识的马上弯腰去捡起那支钢笔,又走了两步把笔帽拿起。他转着钢笔打量,笔帽好像是松了盖不上,他尝试几次,都盖不稳。他皱着眉,脸上清晰的写着遗憾,看的出来他很珍惜那支钢笔。    余夕夕走近几步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那人看了她一眼,对她摇摇头,一句话没说,将钢笔收好。他也走到刚才她拿书的那里,在那拿了本和她一样的杂志,又往里走了走,拿了本书,才走到座位那边。余夕夕心不安,在原地愣了一阵。她最怕会给别人带来麻烦,就算是不认识的人,因为自己做了什么让别人不高兴,自己总会郁闷上一阵。    余夕夕拿着杂志也走到座位那边,看到刚才那人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余夕夕和陌生人相处总会不自在,做了好一阵心理建设才走过去,又在他身边小声道歉:“对不起,把你的钢笔弄坏了,我再买一支给你吧。”    那人抬头看她一眼,又低下头,在便签纸上快速写了几个字。    ——没事,不用了    他还是用那支钢笔写的,看的出来,墨水出的已经不连贯了。可用这受伤的钢笔写的字,依旧很好看。    这时余夕夕才看清,他这支钢笔自己也有一支同样的。当初上大学时因为要外出写生,余夕夕就买了一支,这是老师推荐的牌子,对当时的她来说是挺贵的。她也是省吃俭用一个学期,再加上做兼职才买了。这钢笔确实也好用,用到现在已经五年了,还和一开始一样。    周围也有一些人在看书,或许是怕打扰到别人,他没说话,只在便签上回答。余夕夕也住了口,在他对面的座位坐下看书。那一天,余夕夕也看的心不在焉。可她对面的人好像已经完全不受刚才的事影响,看的心无旁骛。    等到闭馆前,那人才站起来,拿着书到管理员那里登记。余夕夕跟在后面,看了登记表才知道,他叫严枫。    那天晚上回家,余夕夕还是一直想起严枫看着钢笔遗憾的表情。她找来自己那支同样的钢笔看,好在她用的时候也爱惜,没什么损坏刮痕。不过这一款钢笔已经在几年前停产了,想买都买不到了。她决定把这支钢笔赔给他,便马上把钢笔拆卸下来清洗,又吸满墨水,第二天拿去了图书馆等严枫。    严枫还是在同样的位置,余夕夕走过去把钢笔递给他:“这支还很好用。”    余夕夕站在他身旁,维持给他递钢笔的动作,看起来很坚决。严枫看看钢笔又看看她,犹豫一阵,最后收下了钢笔。    看见钢笔已经拿在他手上,余夕夕压在心上的石头也被搬开了,整个人觉得轻松不少。她还拿着那本小说杂志,也在严枫前面的座位坐下,开始看书,前一天她都没认真看内容。那天,严枫写了张纸条给她。    ——谢谢。    这已经是三个多月前的事了。    现在余夕夕也拿着那本杂志,坐在了严枫对面。严枫觉察到动静,对她微微点了点头,视线又放回书上了。他总是这样,余夕夕这三个月来,每个周末下午都来这里看书,他也都在,可是没见他说过一句话。    有一次闭馆时刚好下雨,余夕夕没带伞,就在图书馆前面等着。地铁站不远,她正寻思着要不要跑着过去,就看到一辆车停在图书馆前面。驾驶座那边突然撑开一把伞,随着伞上移,她看到严枫从车里出来,撑着伞向她走来。    余夕夕永远忘不了那一幕,他撑着伞穿过雨,来到自己跟前,一句话也没说就把伞交到自己手里,然后又转身跑回了车上。他的车已经开走了,余夕夕握着还带着他手心温度的伞,愣了许久。每每想到那时的场景,余夕夕都觉得很开心。    这样一个过程,他也是没说一句话。    自己又在胡思乱想了,余夕夕轻轻摇头,把注意力放回杂志上。    《声》上面有些散文,有诗歌,还有连载的小说。余夕夕喜欢上面的小说,还有插画。这本杂志似乎很喜欢手绘风格的插画。《声》是月刊,每个月的杂志封面都是手绘的风格。余夕夕很羡慕这个工作,希望能自己的画也能被用在别人看得到的地方。可是当初毕业她面试了许多美术相关的工作,都被刷了,最后进了一家平面设计公司,负责旅游画册的设计。    现在她仍希望从事绘画的工作,梦想着开一间自己的画室。    看着杂志上连载的小说,余夕夕又想起了自己在网上连载的故事。自己写的果然是不如别人,差距很明显她看的出来。自己开始动笔前也是连续在看小说,看看人家怎么表达,怎么把想像的画面表达出来。看了一段时间她开始写了,再一看还是写不出自己想要的那种感觉。她不禁烦恼,自己似乎毁了一个故事,毁文中的主角,是不是还要继续写?    正想着,余夕夕看到眼前出现一张便签纸,是严枫推过来的。    余夕夕抬头看他,伴着加速的心跳,拿起那张纸,上面依旧是苍劲有力的字迹。    ——遇到什么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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