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锵锵蹲回榕树后头转着俩眼珠子开始暗自盘算,一边不忘把手里的破布帽子当扇子,甩得呼啦啦响。一旁的毛豆等了好半天,却迟迟等不到她的指令,内心变得很是焦灼,他焦灼的一把抱住赵锵锵的胳膊,问道:“将将,我们今天到底偷哪个笨蛋的钱袋呀?” 毛豆不过五岁大,可当他的小爪子没轻没重地按在赵锵锵胳膊外侧最大的那块乌青上时,却也颇有点力道。赵锵锵立马疼的龇牙咧嘴直嘶嘶,一边转头去推几欲爬上她后背往外张望的毛豆一边故意装出副凶巴巴的模样骂道:“是锵锵,不是将将!普通话不及格!” 毛豆张着嘴茫然看她:“将将,普通话是什么东西?” 赵锵锵回过头默默翻了个白眼。 “少废话,赶紧躲好别让他们看见你。” 也就安静了三秒钟,三秒钟之后毛豆小朋友就扒着赵锵锵肩膀又往外偷看,语气甚是向往:“赵家茶寮的蜜桃茶……好像很好喝呢。” 赵锵锵的眼神瞬间转冷,半晌低声说:“不好喝的,里头少了东西。” 毛豆很惊喜:“将将你会做吗?少什么东西你告诉我,姜岫肯定能给你弄来的。” 赵锵锵伸手点在毛豆额头,把他轻轻往后一推,然后很嫌弃的看着眼前的小小人儿一屁股坐倒在地上:“他弄个屁,姐姐要的是冰块和雪碧。” 冰块……现在又不是冬天,哪里去弄冰块呢?还有,雪碧又是个什么东西? 他悻悻地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挪着小胖腿又走回赵锵锵身后。 “那……将将,我们今天到底偷哪个嘛。” 见赵锵锵不理他,毛豆挺不高兴,撅起小嘴儿两手一圈紧紧环抱住赵锵锵的脖子,以防她再度推开自己。 谁知赵锵锵只是一抬胳膊反手摸了摸他的脑袋,随即伸出手指说:“喏,你看啊,这个人不好偷的,眼神鬼鬼祟祟的比我们还像贼。这个嘛也不好,面黄肌瘦像根豆芽菜似的,一看就是个没什么钱的穷小子,咱们虽然是贼啊,但也是盗亦有道绝不欺负弱小的好贼。” 熟面孔不能下手,看起来也许要停留几天的生面孔最好也排除,找目标绝对是个技术活儿,必须慎重再慎重……我去!“你快看那个人。”她压低声音还是难言激动,乖乖,瞧瞧人家这体格,“特喵的那是人肌肉?比道恩强森还道恩强森……唔!” 话没说完,却被毛豆狠狠环抱住脖子,小屁孩子使的力气忒大,险些被他掐得背过气去。 赵锵锵正欲发火,却听见毛豆软绵绵的小细嗓子带着哭腔,急得说话都说不利索。 “将将!这个肿,肿肿的,男,男的,不能偷啊!” 她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 肿什么肿?人那叫肌肉好嘛! 低头看,小屁孩子的脑袋埋在自己的颈窝里,像埋了一个毛茸茸的黑色毛线球。 于是忍不住又揉了揉。 “怎么不能偷了?” 毛脑袋蹭了蹭。 “不能偷的,将将。我不是说你不厉害啊。”他斟酌了一下,像是怕伤着赵锵锵的自尊心: “可,可是,这个男的比上次那个把你打得屁股尿漏的男的还肿呢。” 屁股尿漏?! 赵锵锵没好气,谁屁股尿漏了,你才成天屁股尿漏呢,学个成语学成这样,也得亏你生在这个时代,不然,留级能留到你哭都哭不出来你信不信。 毛脑袋又蹭了蹭,毛豆抽抽噎噎地侧过脸看她,红着眼睛语重心长地说:“将将,赚钱重要,创业重要,小命更重要啊。姜岫说,我捡了你,那你就是我的,是我最亲的人,我得把你保护好,一捡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这可是要负责任的,半点也马虎不得。” 赵锵锵乐了,反身把毛豆搂到怀里:“张口姜岫,闭口姜岫,怎么姜岫说什么你都听,到底谁才你最亲的人啊?” 毛豆抬头看她,睫毛忽闪忽闪,奶声奶气地回答。 “当然你是最亲的啊,姜岫说了,你是我一辈子的责任呢。” 赵锵锵戳他额头:“屁大点的小孩儿就‘一辈子的责任’,你知道一辈子有多长吗?你知道责任是什么吗?姜大美人那是逗你玩儿呢,你还真信。” 她搂着毛豆,回头朝茶棚底下望了望,悠悠道。 “分内事是责任,该承担的过错也叫责任,对我,你哪样都不占。” 她叹了口气,低头盯着毛豆的头顶出神,孩子蓬松细软的头发中间,有一个可爱的,小小的旋儿。 “毛豆,别对我太好,我在这里呆不久的。”等我攒够钱救出小白,到那时候我就要离开了。 毛豆没细听,他撅着小嘴还在纠结刚刚的话题:“姜岫怎么会逗我玩儿呢,他不是你的师傅吗?不是你说的吗,姜岫传授技艺的用心程度直接关系到我们创业的成功与否。所以我们要信任他,崇拜他,拍他的马屁,死缠烂打的要求他……”他突然反应过来,瞪着双圆眼睛紧张地问:“将将你刚刚说什么?” 赵锵锵笑,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然后朝对街遥遥一指:“没什么,看到那个穿得跟个吉祥物似的胖子没有,我们今天啊,就偷他的钱袋。” ———————— 闸关镇很小,起初只是夹在西沙和北郊之间的一处荒地,这里既无壮丽景致也没有半点珍稀的物产,土壤贫瘠不适宜耕种精细作物,就连气候也非常的反常。暖春会落雪,大冬天也会出现恨不得光个膀子就出门的时候,而夏天呢,最常出现的画面则是前一刻还艳阳高照着,转眼就开始天地变色,降下瓢泼大雨。 四十年前,施元佑曾跟着他爹走过一次货。 那时候的他是个从没过过苦日子的小白胖子,皮嫩肉贵,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像闸关镇这样的穷地方。第一次从这里经过的时候,他彻底惊呆了,没有客栈,只有木头和干草搭起来的简易凉棚,别说挡风避雨了,随时塌了都有可能。他半夜冷得受不了想讨口热汤喝,好容易找到一户人家,却发现他们是逃难过来的流民,他到底是没敢开口要热汤,反倒从自己的包袱里摸出几块干饼子递了过去。 回去的路上,他心有余悸的想——这鬼地方还能好吗? 出乎意料,居然还真的是大变样了。 现如今这里有茶寮、饭馆儿,小型的布庄和五金店甚至还有个夜夜笙歌的鸾凤院,就大祭司一手创立的“守护者”组织都在这里设立了神庙,短时间内迅速招揽了一众追随者。 虽然因为天时地利和其他一些原因,这儿的居民还是不富裕,和其他城镇比起来也依然称得上穷,但和从前那个人嫌狗厌的状态比起来,已经是天差地别了。 桌子的正中竖着一面精致的小旗,旗面上绣着把银针似的剑。边上,摆着两碗茶。 施元佑嫌那旗子的位置摆得碍眼,却不敢擅自挪动。“守护者”的旗子就等于是各家各户的护身符,不管你有没有成功加入,只要在他的地盘上摆上这东西,那就表示你愿意义无反顾地追随他,他的人就会愿意罩着你,那些推崇“守护者”的信使们也更愿意上你这儿来消费。 什么玩意儿,不就是变相的地头蛇吗? 他冷哼,端起自己那碗茶,勉强又喝了一口。 他刚刚咕囔说没那么好喝,说的确实是真心话。不就是桃子水儿吗?而且这水味道很怪,除了闻起来还有那么些桃子味儿之外,入口涩,回味苦,明明是凉茶,经过喉咙口竟然还有股火烧似的灼烫感。 嫌恶的将那剩下的半碗茶重重放回桌上,茶水飞溅,有几滴就落到了他的衣服上。他赶忙低头去擦,这可是用乌墒国进口的顶级天蚕丝做的,数量少稀罕的很,要不是因为呆会儿要见的人身份特殊,他才不舍得在这种沙尘漫天的地方穿呢。 他把那茶碗推开些,然后回头朝身后那桌招了招手。 很快的,就有随行的小厮小步跑过来,恭敬地喊了声老爷。 “茶太苦了,你让老板去给我单独煮一壶甜茶来。” 小厮应了一声,刚准备走,又被施元佑叫住。“糖你来放,你知道要放多少。” 小厮急匆匆的领命而去,途中经过自己那桌,同行的另外三个人好奇问了句,那小厮偷偷朝施元佑的方向看了一眼,压低声音说。 是,老爷现在连喝甜茶都觉得苦了。 声音虽然不大,但施元佑听见了,他眉头一皱正欲发作,脖子后头却陡然一凉,就像是被人用冰锥蹭了一下,才想伸手去确认,有两个人却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是一男一女。 女的很年轻,穿一袭大红色的长裙。也许是女孩家怕太阳晒,在那身长裙外还披了件红色纱巾,把自己从头到脚裹了个严实,只露出两只眼睛,眼睛也不瞧人,低垂扇子似的两把长睫毛,兀自望着面前的茶碗。随后,端起碗来喝了一口,眉毛微微一挑,又喝了一口。接着单手在怀里摸索了一会儿,掏出个东西,啪一声丢在桌上。 细长的竹制邮筒,上面刻了个小小的“施”字。 施元佑认出来,这是他寄出的约书。 在他左手边坐下的男人穿一身黑色长衣,见施元佑抬头,就朝他笑了笑,柔声说:“施老板,差不多可以付尾款了。” 声音低沉好听,看过来的时候眼睛里带着笑,眸子清亮湿润,像一头无害的鹿。 施元佑愣了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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