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尔同销万古愁,当然了,不是跟你合欢。”郑嘱的字流畅遒劲,如同滚云游龙,虽然不够美,但是有一种霸气,虽然已经脱开结构,确实有着气质上的连贯。不似贾芳的字更富丽一些。
“你爱找谁合欢,就欢去呗。本大爷觉得你的字差强人意。”贾芳笑着说,他们从来都喜欢互相斗口,也不至于真的置气。
“你看看你小家子气的样子,马上都要夏天了,还芙蓉暖妆,热不热,何不以天为幕地为席,你看看我写的万古愁,这才是真的博大。”
王斯看了也暗暗点头,自己的胸怀同郑嘱一比,确实是太计较在意自家了,不由生出惭愧。
“我不像你有万古愁,跟着我只有万古自在,春帐底下乐万年。”
“咳咳,三位公子,写得都不错,这是果子,还请笑纳。”之凌一听他们越说越不是意思,这里还有不少女客,他可不希望她们拂袖而去,遂点了一点。
“那是自然,尤其是我写的不错。”郑嘱跟贾芳认识得久,新买扇子一到手,也耍的颇为娴熟。
“你听不出人店家的意思是赶我们走呢?还这么矜夸自己。”贾芳便说便看了一眼之凌。
“这位公子真是说笑了,怎么会呢?”
“老贾,你看看,这个,写剪秋罗的,寒衣处处催刀尺,也就一般,写棣棠的,楷隶皆融,尚朴为先,更是较为拼凑了。啧啧啧。说起来,老贾写的算是不错,占那么大地方也没得什么不妥。”
“这写天门冬的,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还不错。”
“天门冬的花,我倒是不曾留意过,这也算?”
……
郑贾两人口无遮拦说着,有些题了诗的可还没走呢,不过面子也有些挂不住,不过有些写的确实是糟糕,文不如人,只把眼睛瞪得牛一样,不过郑嘱贾芳是何等人物,论脸皮厚,几人能赛过他们?
那些脸皮赛过他们的,大多写得很烂,因此,他们故意略过什么“苦闷只为财与色
、少小离家老大回”之类譬喻太过浅白牵强的不谈。可谓深谙捡软柿子捏的道理。
不过一旁的王斯可是受了池鱼之灾,没少挨白眼,他的心里也是羞愧,其实他完全可以没事人一般,却偏偏把郑嘱贾芳该羞臊的那部分都代替了,也许他们就是看中了他的这个好处?
即使他自己告诉自己,也难以让他不面红耳赤,站立不安,目光仿佛就是风刀霜剑一般刺人。“两位哥哥,我们还是走吧。”这么说着倒是没什么用。
王斯只得无奈说道,“我听说晴雪堂这两日有了新戏……”
“哦?”两人同时抬头,“怎么不早说?看看去。”王斯觉得松了一口气,那些加诸在他身上的目光的分量轻了很多。一旁之凌也是松了一口气,他深为后悔之前没有将话说得直白点,直接来个逐客令。
众人目送三人离去,似乎很享受这样的目光相送,郑嘱临了又加了一句“过几日再来看看,是不是有写得胜过我们的。”王斯恨不能此刻再走快一些。
周公子有些太忙碌了,直到听到郑嘱他们品读别人诗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买了扇子,还未曾题诗。这铺子他当做了交际场,其实算起来他都没有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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