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超,今年23岁,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
我没有读过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去当兵了,没办法,家里实在太穷。
七岁那年,我爸醉驾,从不喝酒的他,和我姑父喝得烂醉。回来的路上碰到闯红灯的大货车,大货车打方向盘,躲闪的时候侧翻,车上拉的几十吨的钢材滑了下来,把大众小轿车砸成了一张铁皮。我爸妈,连我姑父三人,都……
从那以后,我姑妈成了我的监护人。
我再没穿过一件新衣服,穿的都是我表弟的旧衣服,我比他个子高,衣服穿在身上都像缩水的一样,无论春夏秋冬,脚踝都是露在风里的,冬天连膝盖上都是冻疮。
我爸妈是做生意的,给我留下来不少钱,可我那个时候年纪太小,什么也不懂,这么些年下来,已经被我姑妈转移得差不多了,只剩一套别墅还在我的名下,她卖不掉,就带着一家人住了进去。
我姑妈恨透了我,三天两头打我。我十岁生日时,她喝醉了,抓着我的头往马桶里按,我差点被她淹死在马桶里,那感觉濒死的恐惧感,我至今忘不掉。
后来我表弟也就是我姑妈的儿子把这事儿一通编排,传得全校都是,说我在家里喝马桶里的水,脑子有问题。学校里的人背地里都说我有神经病,脑子有问题,没人愿意搭理我,一直到高中毕业,我都没有一个朋友。
上高中后,我们班有个女生叫林芳,长得特别漂亮,眼睛水汪汪的,腰也很细。
我上课的时候经常偷看她,晚上做梦也会梦见她,发呆的时候也会想到她。
不过我只敢在心理偷偷暗恋她,那时候我挺纯情的,对她一点儿邪念都没有,她是我心里的女神,多余的事儿我想都不敢想。
后来有一天晚上,我和林芳正好搭同一辆公交车,车上人不多,她被两个技校的流氓给缠上了。
当时我也怕,不知道哪儿来的一股勇气,冲上去推开两个流氓,然后趁着车到站,拉着林芳的手转身就跑。
不知道跑了有多远,我跑得喘不上气了才停下来,一回头看见林芳脸涨的通红瞪着我。
她急匆匆地拧开我的手:“你松开。”
我赶紧把她的手腕松开,林芳揉着手腕往后退。
“天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我自己回家。你,你别跟着我……还有,今天的事,你不准跟任何人说。”
她说完就扭头跑了,好像我比那两个小流氓更可怕,和我说过一句话,比被两个小流氓欺负更丢脸似的,连一句谢谢都没和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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