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可以告诉我们,你和科比今天在场上使用的那招运球技巧到底是什么吗?”
正所谓先下嘴为强,后下嘴喝汤,只见米尔斯一边将录音设备递到苏枫身前,一边好奇地问道。
看着左右两位长相猥琐、个头不高、脖子上挂着相机的中年白人,苏枫一开始还以为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变态”。
不过在米尔斯提问后,苏枫很快便反应了过来。
我现在正在接受采访?
看起来是了。
于是,苏枫下意识地挺了挺背,“你说的是先向右这样,再向左这样的那招吗?”
米尔斯和他身旁的马克森点了点头。
“这招啊,这招是我和科比从纽约的一位朋友那儿学来的,我们都称这招为“山姆高德”。”苏枫回答道。
““山姆高德”?这好像是个人名?”米尔斯追问道。
“是的,因为创造这招的那位朋友的名字叫做山姆高德威尔士,他是拉萨乐学院篮球队的队长。”苏枫回答道。
“对了苏,新赛季马上就要开始了,请问你们学校今年的目标是?”一直没有机会提问的马克森眼见米尔斯正忙着在小本本上做记录,于是急忙开口道。
“今年我们的目标是争取拿到州级冠军,你们也知道,我们拥有科比这样极具天赋的球员,他简直就是高中篮球赛场上的“迈克尔乔丹”。”本想吹自己一波的苏枫在用眼角余光瞟到路过的科比后,赶忙一本正经地说道。
“那你个人未来的目标呢?”马克森随口追问道。
“我吗?”苏枫挠了挠头,然后回答道:“我想打。”
听见苏枫的这个回答,马克森先是愣了愣,然后又急忙瞅了瞅还在记录的米尔斯。
还好!
还好这个二货没有听到!
大新闻啊!
没想到自己的随口一问,居然问出了这么个大宝贝!
虽然“山姆高德”在马克森看来非常值得报道,但是......
之前在做调查时,马克森便把苏枫的背景给调查的一清二楚了。
毕竟作为一名专业的篮球记者,在马克森看来,如果你在采访运动员的时候前三句话分别是“你叫什么?”、“可以做个自我介绍吗?”、“你觉得你的特点是什么?”......
那还不如不要问......
因为那太业余了。
如果什么都要采访者回答,那还要记者干嘛?
虽然嘴不如米尔斯那般快,但是新闻嗅觉非常敏锐的马克森知道,或许真正爆炸的新闻此时正掌握在自己手上!
因为眼前这位中国籍留学生......他想打!
而且在马克森看来,这并非是不可能做到的。
在连续看了苏枫两场比赛后,就连马克森也看好苏枫的未来。
尽管苏枫未来想要打进困难重重,但是......
万一他真的做到了呢?
作为费城晚报体育版块的摄影记者,马克森非常清楚自家主编约翰松的性格。
约翰松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赌徒,只要有1的概率他就敢下注。
“主编一定会同意发布这条新闻的!虽然这条新闻很可能短时间内会被同行们嘲笑,但是如果苏未来真的打进了......那,我们就是首家报道这条新闻的媒体!”
虽然今年已经47岁了,但是新闻理想,一直是马克森毕生的追求。
马克森非常清楚,如果这条新闻在未来变成现实,那费城晚报发布的这条新闻就是首家,是独家,是别人没法复制的报道!
“苏,我可以帮你拍张照吗?”马克森朝苏枫微笑道。
不知道为什么,苏枫总觉得眼前这名记者的笑容相当猥琐......
不过苏枫也没多想,因为马克森和米尔斯在采访时都曾自报过家门。
这两家报纸苏枫在穿越后都看过,都是那种比较正经的报纸。
应该不会乱来的......吧?
咔嚓!
就这样,马克森拍下了一张苏枫坐在替补席上抱着篮球的照片。
而另一边,米尔斯则是在采访完苏枫后,又采访了科比相同的问题,很显然,他对“山姆高德”这招非常感兴趣。
“唉......我宝贵的第一次采访啊!”
人生总是会有很多个第一次。
原本以为要到正赛开始后才会有记者关注自己的苏枫,万万没想到的是,正赛还没开打,便已经有记者找上门来了。
“别想太多了,他们并不是来为你做专题报道的,相信我,他们只是对“山姆高德”感兴趣而已。”
看着有些自我陶醉的苏枫,科比觉得自己有必要扎一扎苏枫,让他清醒过来。
“也是。”苏枫点了点头,觉得科比说得很有道理。
所以说,科比真不愧是篮球修行必备工具......咳,必备伴侣。
不仅能够陪你一起特训,还能帮你做心理辅导,避免你过度膨胀看不清自己。
苏枫在自己的心里,默默地为科比点了个大写的赞。
距离劳尔梅丽恩与切斯特高中的比赛已经过去了五天。
纽约,第五大道,奥林匹克大厦,总部。
“大卫,我建议你看看我们的财务报表,财务估计......”
“大卫,如果收视率继续降低,我们恐怕没法......”
“大卫......”
“好了,就先到这里吧。”
在心里骂了一句美国国骂后,总裁大卫斯特恩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意味悠长地看了眼窗外......
唉,又是艰难的一年啊!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此时斯特恩这位犹太小老头的心情的话,那大抵便是:
我.....太.....难......了!
要知道,对于此时处在北美另外三大体育联盟夹缝之中的而言,的处境何止是艰难?
因为球员们在场上坏动作不断,脏话连篇,甚至就连很多美国家长都公开表示要抵制,避免家里的小孩学坏了。
此时的斯特恩比谁都清楚,在美国本土,篮球已经争不过橄榄球,甚至是棒球了。
需要新的受众。
需要庞大的海外市场。
因此在92年,在职业球员可以打奥运会之后,斯特恩第一时间便号召球星们为国效力。
可以说,在巴塞罗那,梦之队的风采让世界各国首次领略到了的魅力。
但是......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斯特恩总觉得自己拿错了剧本。
因为说好的接下来开始各线平推,将在他的带领下,过上朴实无华、且枯燥的生活呢?
没有!
统统没有!
90年代这会儿不比未来,除了少数球员外,大多数欧洲篮球运动员都对加入不感冒。
其中最著名的便是欧洲之王,“白魔术师”博迪洛加。
因为在人博迪洛加看来,我在欧洲打球也能赚大钱啊,干嘛一定非得要去呢?
作为欧洲此时的篮球代表人物之一,就连博迪洛加都是这样的想法,可想而知的吸引力对于欧洲球员是多么有限。
所以斯特恩太难了。
不过不要紧,作为一名元气满满的总裁,就算欧洲市场暂时打不开,斯特恩也不会放弃的。
因为斯特恩发现了海外市场的新大陆
中国。
在研究中国的篮球历史时,斯特恩发现,中国打篮球的历史几乎和北美一样悠久,甚至在1936年的柏林奥运会上,当时的旧中国还曾派出过一支篮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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