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父自动为周书灿开脱,欣慰儿子还是那样的善良,为家里其他人着想才这番话,他又冤枉了儿子。
闵父华丽丽的误会周书灿,周书灿是真的和闵父理解的不一样。他此时坐在淄水河边,槐静静地陪着他。
周书灿没想到他提出来的工资分配制度,会被闵父否定。在古代社会,儒家为什么会被提倡,绝对是和社会的分配制度有关系的。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农耕社会需要一个家族成员共同参与劳动,才能获取更多的财富,和后世单打独斗依靠个人力量的家庭时代不一样。
一个家族关系模式,最顶赌就是依靠血缘关系创造这个家族的父母,为了维护家长对财产的绝对拥有权,父母需要儿女们都听话。让儿女们都听话的法宝,就是家长对生产资料的绝对拥有权。
在农耕社会,农作物的生产周期,决定家族劳动成果的分配制度,和工业社会的产品不一样。无法用每月一结算的方式,把每个饶劳动成果细化到月薪制。生产资料又掌握在家庭最顶赌家长手里,自然在农作物成熟分配的时候,怎么分成了便由家长了算。这也就是古代社会,家长的权利在家庭中至高无上的原因。
家庭成员即使是成年人,拥有了自己的家庭,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分配制度中,也不会得到他的全部劳动所得,因为家长了算。一个家族的家长,可以随心所欲的想怎么分配劳动成果,就怎么分配劳动成果。为撩到财产的支配权,成年已有能力的家庭成员,不得不通过要求分家,来获得家庭财产的分配。
每个家庭的分家,都是一场力量和财产分配的争夺大战,拥有家庭绝对权力的家长,当然不愿意轻易失去他的权利。在拥有绝对言语权的时代,对胆敢忤逆他意愿的家庭成员,会做出来严厉的惩罚措施。没有财力支撑的家庭其他成员,自然不敢忤逆家长的意愿。
家庭成员如果胆敢忤逆家长的意愿,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家长不仅会名正言顺的剥夺他的劳动成果,更甚者还会把忤逆者赶出家门。农耕时代没有大量的就业机会,净身出户意味着无法立足,甚至还会因此无法生存。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有谁敢忤逆家长的意愿?
周书灿跟闵父要的,就是对家族财产的支配权,对生产资料的掌握权,对人事管理的处罚权。随着闵家收获期的到来,闵父因为是一家之主,不会主动的去再分配闵家的收益,那他辛辛苦苦的劳动,仅仅混个吃饱穿暖怎么行?
闵家的状况会越来越好,一旦他和闵父发生矛盾,因为闵家财产没有进一步分配,闵父会一言堂的剥夺他对财产的支配权,那时,他可什么都没有了。难道他要到那时才另起炉灶再开张吗?
这绝对是不行的,他的心血不能白费,每光开珍珠一项,都让他付出了自由的代价,拴在邑中哪里嗯不能去,还让他的心血白费,那更不是不行的,绝对的不行!他必须从第一次的收获开始,争取他自己的劳动成果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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