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已经落去,夜幕早已拉开,整个兰若寺被这夜幕笼罩着,萧索的晚风吹拂着枯叶在这黑洞洞的世界里狂舞。

林彩晨听着屋外的风声,忍不住揉了揉眉间,听着这样呼啸的声音,笔下写的却是情情爱爱,她已经写到了道士与狐妖相处的内容了,在这段内容里道士又救了狐妖一命,狐妖忍不住对他心生爱意。

朝雾坐在一旁无聊的磨墨,即便无聊,她也对他所写的内容丝毫不敢兴趣。一手托着腮,一手有一下没一下的磨墨。

天色刚黑全不久,夜还很长,朝雾视线时不时瞥向她,一半是欣赏,一半是打量,偶尔还带了丝些微的嫉妒。

“公子,奴家发现公子今晚好像比昨天更好看了些。一身青布衣裳也换成了白色的,头发扎的比白天更工整了,想必方才傍晚在湖边还洗了澡吧?”朝雾笑了笑,继续道:“公子这晚上这样打扮起来是要诱惑人吗?”

林彩晨手下的笔顿了顿,轻轻咳了咳,“聂姑娘的骨灰坛我已经找到了,现在只剩下她的魂魄了,所以今晚上如果她不来,我决定去引她过来。”

朝雾听得很认真,又仔细看了看她,捏着下巴思考起来:“公子,从我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小倩姑娘……哦不,我觉得女人大部分都不喜欢你那头上的布帽子的。不如把这个书生帽拿下来,重新扎一下。”

这顶帽子林彩晨也觉得不好看,只是上面还装有一两银子,这才一直戴着,当下便伸手拿了下来,

朝雾见她摘了布帽,随即动手拆了她那随便扎在头顶的发髻。拿起木梳子给她重新梳了一个发髻,又用一段长长的青色布条绑了起来。

这样看起来美观些,比那破旧的布帽子好看太多了,与这一身白布衣衫也有些相得益彰。

这身白布衣裳他一直没穿过,先前穿的都是青布灰布衣裳,不是他想将漂亮衣服留起来不穿,而是难洗,这个时代又没个洗衣机洗衣粉的,穿着青布的,弄脏了也不太看清,洗起来也容易。

手下的笔继续写着,不多时一根蜡烛便快要燃尽,朝雾起身拿了一根新的重新点燃了。

这个点聂小倩还没有来,算了算时间也快大概到十点多了,林彩晨见她一直坐在这里陪他,不禁开口劝道:“朝雾你先睡吧,我还有好一会才能休息。”

“那聂姑娘呢?”

“过会我会去引她出来的,这个你就别管了,免得你瞅见了害怕。”

“那公子你不怕吗?”

林彩晨笑了笑:“我喜欢她不是么?喜欢怎么会怕。”

眼下她已经被扣了一个“喜欢聂小倩”的帽子,在他们眼里她是一个为爱痴狂的小书生。她也不避讳,直接了当的将一切举动归给“爱情”,亦或是“为爱牺牲”。这样解释起来又简单还特别符合逻辑。

为什么要不顾安危去救聂小倩——因为爱情;你不害怕她是鬼魅吗?——因为伟大的爱情。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对那聂小倩说不上爱,甚至连好感也没有,若真说些什么,也只是觉得她长得好看而已。她帮她投胎转世,也不过是为了自己回家罢了。

朝雾听着她的话,转了转眸子,好似在翻白眼,又好似因为眼睛疲惫润润眸子。她伸了伸腰,随即躺坐在了席子上,盖了一层薄被:“那……奴家先睡了,给你暖榻。”

又写了一会,林彩晨终究还是没坐住,当下吹了蜡烛,打开了屋门走到了院子里。

月光撒了一地银白,像是霜花静雪一般积在地上,正正方方的石板铺就的庭院里,已是杂草丛生,草叶濡染着月光,好似褪去了枯黄,又重新焕发起生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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