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见到她开始,霍君城就没有见过她这么的落寞。一直以来他都以为她就是活得没心没肺,活得大大咧咧,活得不拘小节。没想到她也有伤心的时候。

“那个……”霍君城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

几秒之后,林依澜抬起头,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她红唇一嘟:“我饿了。”

“想吃什么,我让霍叔送过来。”霍君城拿出了手机。

“我想吃烤鸭、烧鸡、糖醋鱼……”林依澜掰着手指一样一样的说着。

一小时不到,原本充满了消毒水味道的病房里,散发着诱人的肉香以及大肆的咀嚼声。

坐在病床上看着手件的霍君城,时不时瞟向正双手抓着一只卤猪脚啃得津津有味的林依澜。

要搁在以往,这种不顾形象的女人他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现在他却反而觉得这样的女人很可爱。

“好吃吗?”他问了一句。

“好次!好次!”油晃晃的嘴里包满了肉的林依澜忙不迭的点着头,从沙发上起身,来到病床边,将手里啃了一半的卤猪脚伸到了他的嘴边,“你也吃一口吧。”

被啃过的卤猪脚现在的形象真不咋地,可传来的香味确实令人闻着就有食欲,霍君城也不嫌弃的忍不住咬了一口,肉香而弹,嚼在嘴里回味无穷。

“味道很不错,难怪你一口气啃了三只。”

“你不早说,就剩这半只了,都给你。”

霍君城摇摇头:“我吃饱了,你吃。”

林依澜不再客气,坐回沙发上,继续啃着手里的卤猪脚,在她面前的小圆桌上已经垒砌起了高高的一堆鸡鸭鱼的骨头。

霍君城一边继续看着手里的文件,一边道:“今晚上你回去睡吧,不用在医院里守着我了。”

她从昨天以一敌多的打了一场架,接着晚上又在医院陪着他,照顾她吃饭喝水,虽然她的精神依旧神采奕奕,他的内心深处不禁泛起了一丝心疼。

“不行啊,我答应给你暖身的,昨晚上没有我,你的老毛病不是又犯了?”啃着猪脚的林依澜没有松口。

“可你白天还要上班,身体会吃不消的。”

林依澜摇了油亮亮的手:“我可不像你这样的弱不禁风,看我!”说着,她一、挺小身板,一脸的炫耀,“我内力充盈,几天几夜不睡那都不是事,就是再来十个大汉也不是我的对手。”

这话,霍君城还真不怀疑,只是被她这样一比,他身为男人的优势也就荡然无存。

“哼,谁弱不禁风了?”霍君城嘴硬道,“昨天是我大意了才又被他们抓住。”

“哈……”林依澜刚想笑,有立马住了嘴,看着眼前的一堆“尸骨”,她就是再没心没肺也知道现在谁是她的衣食父母,忙收敛了笑意,如葱捣蒜般点着头,“对对,是我说错话了,你霍大少可是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的大英雄,在下佩服得五体投地。”

她说话间还不忘双手抱拳,很有一股江湖侠女的风范。

看着这样的林依澜,霍君城不禁有了一瞬间的呆滞。

在现代这个一切以金钱至上,以瘦的骨感为美,以整容为风,到处都是虚假的社会,像林依澜这样淳朴、真挚、豪爽的女孩就真是犹如不染尘污的莲花,洁白芬芳。

被他这样直直的盯着,林依澜不觉得用手背擦了擦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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