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9年,1月,小寒。
傍晚,乌云低沉,阴风怒号。
粤省,广州城往西的官道上,一行车马正在迤逦而行,当头是一架乌棚马车。
后边两架平板车,中间一架装着箱笼行李之类,最后一架拉着一口檀木灵柩,几个家仆随行。
车队的最前方,一个魁梧彪悍的昂藏大汉,腰间挎着驳壳枪,骑着一匹黑色骏马,身后跟着两个挎枪的马弁。
眼下世道乱,城头变换大王旗,有枪就是草头王,这队伍一看就不好惹。
乌篷车里坐着一个面容英挺的少年,16,7岁年纪,剑眉星目,身量颀长,考究的西装,披着一件黑色毛呢大氅,非富即贵。
马车摇摇晃晃,沈烨的手里正在把玩一把崭新的勃朗宁。
黝黑的枪身,乌光闪烁,有一股淡淡的枪油味,卸掉弹夹,仔细的检查一下,打开保险,手枪突兀的消失了。
“唉,民国啊!真是要命了。”
沈烨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好看的眉头皱起,轻声自语。
此时,当头领路的那个彪形大汉,打马盘旋,来到马车的车窗跟前。
他叫胡宗,护院首领,声音浑厚粗豪:
“少爷,眼看就要黑天,这雨也要下来了,前面有个野店,要不咱们过去打个尖吧!”
沈烨撩开窗帘:“行,胡叔,就听您的,我们站上一脚,躲躲雨。”
“是,少爷!我先去前面查看一下。”
老胡在马上抱了一下拳,沉声应喏,随即转身打马,绝尘而去,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沈烨的眼神变得有些冷冽。
很快,车马停了下来,沈烨走下来,伸展一下腰身,打量着这处荒郊野店。
远离大路,群山怀绕,四下无人,一处简陋的草棚,里边搭了两处木头板房,两个灶头。
几套老旧的桌椅板凳,一个中年大叔正在灶头烧水煮汤,还有一个精瘦的女人正在案板上包着馄饨。
管家文叔凑到沈烨的跟前,弓着身,轻声问道:
“少爷,您累了吧?”
沈烨瞥了一眼阴沉的天色,语气沉静:
“还好,文叔,快下雨了,把我爹的棺椁抬进棚子里,仔细点,别落在地上。”
“是,少爷,我这就去安排!”
文叔指挥着家仆,费劲巴力的抬着灵柩,小心翼翼的朝着草棚走来,沈烨看了一眼这名贵的檀木棺椁,暗暗叹息:
“千里迢迢,扶灵回乡,众叛亲离,勾连造反,这里搞不好就是我的埋骨之地了,果然是地狱开局啊!”
一声闷雷,沥沥拉拉的雨点落下,文叔满脸堆笑,端着一碗馄饨递到他的跟前。
雪白的馄饨,清亮的汤头,上边点缀了几颗碧绿的小葱碎,蒸腾着热气,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气。
“少爷,这野店的馄饨,还算干净,您尝尝看!”
“文叔,你们吃吧,我不饿。”
文叔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笑容有些勉强,把馄饨轻轻往前推了一下,继续劝道:
“少爷,天冷路远,您还是吃点吧。”
沈烨伸手推了一下馄饨:“不了,车厢里憋久了,胸闷气短,实在是没有胃口。”
“呃~”
文叔脸色尴尬,一时无语。
沈炼面色如常,可是藏在大氅下边的手,青筋爆出,死死的攥着手枪,都已经沁出冷汗。
此时胡宗大步走了过来,手按在腰间的枪套上,脸色已经变得狰狞无比:
“草!文老狗,我特么就说你的办法没用吧?脱裤子放屁!沈烨,你说,家里的黄金,银元,还有银票,你都藏在哪里了?”
图穷匕见,胡宗不装了,彻底摊牌,他把驳壳枪抄在手里,声色俱厉的呼喝道。
文叔瞥了沈烨一眼,假惺惺的:
“少爷,您这是何苦呢,唉!斯文扫地,体面不在~”
此时,两个马弁也凑了过来,就连野店的两口子都抄着菜刀靠了过来,其他家仆,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站在远处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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