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能不能构成犯罪你得看对方的年龄…

这位网友的故事就有意思了:

他有一个朋友B某,是在某银行工作的,俩人认识的也有好几年了。

他自己以前是帮人养信用卡的,手里面大概有几十张信用卡。

说有这么一天,他的这位好朋友B某就找到了他,说借他手底下的信用卡用一下。

因为对方是某行的大堂经理,俩人又认识了好久,他也没有多想就把自己手中的信用卡借给了这位B某。

“我以为他借信用卡是正规用途,谁知道他是他喵的给人家洗钱去的。

我是真想不通,他又不缺钱,在我们那还开了一家洗脚城,为什么还要去干这种事。”

一提到他那位正义的朋友B,他就有点生气。

后面的事就比较简单了。

那位B某用他给的那些信用卡走了诈骗的钱被执法单位冻结了,而帽子叔叔也根据银行卡的地址找上门来…

“我当时去找c去玩,还带了两桶泡面,没想到直接被帽子叔叔给抓起来了。”

C某,也是他的好朋友,他有一张信用卡是放在这名网友的手里养着的…

“我有点搞不懂,我有聊天记录能够证明我并非知情,也没有收益,怎么还被帽子叔叔给定成了明知了呢?”

这位网友其实并不缺钱,手里有两家实体店,开的也是宝马车,姑且能算的上成功人士吧。

用他的话来说:

我是两家商铺的老板,自己开的又是宝马,手里的存款也有个百八十万的,能为了那几千块钱去犯罪么?

“如果你觉得审判院对你的判决有问题的话,是可以找律师去上诉的。”

听完他的故事,李晨喝了一口茶水之后才开始回答他的问题。

“我如果上诉的话会不会被改判成实刑啊?”

“有可能。”

李晨闻言后点了点头:“因为你行为的本身就有很多的异常行为。

作为一名代替他人养卡的人,伱没有做到自己该尽的责任和义务。

别人把信用卡交到了你的手里,你却反手把信用卡借给了他人使用,这事本来就是你的不对。

根据你的这一行为,人家是可以给你改判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177条之一第1款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你被抓的时候,帽子叔叔有没有让你把你手里的信用卡都拿出来?”

“有。”

男网友闻言开口说道:“那些信用卡都在我家里放着,他们跟着我去了我家里,我把信用卡都拿出来之后他们还拍了照片,其中还有两台pos机。”

“那就对了。”

听他说完李晨才继续开口说道:“根据刑法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就可以追诉。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起步就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你保管的理由和出借的理由,在执法单位那边是行不通的。

就目前而言,只有直系亲属才符合客观不明知的出借对象。

你比方说夫妻或是父子之间的出借,其他关系的出借在出现问题后,其出借要承担相对应的刑事责任。

第二点,你说你在和对方的聊天记录中曾告诫过对方,不要让对方拿着你给他的借信用卡去做违法的事。

从你个人的角度来言,这确实是能够证明你并非明知的情形,但从其他人尤其是执法单位来看,你就是在此地无银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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