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结束后,四角铁笼升起,完好无损的罗根在观众们强烈的欢呼声中走下了擂台,下一场比赛即将开始。
李斯则是从观众席上离开了。
刚走出场外,黑皇曼巴在手下的陪同下快速的迎了上来,笑脸盈盈地说道:“李先生,我这边已经跟竞技场的人沟通好了,你随时都可以去后台见一下这位擂台王者。”
“好!”李斯闻言大步地顺着场上的霓虹灯通道走了进去,门口两位守门的护卫只是眼睛淡淡瞥了一眼也没有阻拦。
掀开漆黑的幕帘,一个精致装修的小酒馆就出现在了他的眼中。
中世纪复古的装修风格,从木头到装潢无一不透露出一种高贵、典雅,大厅里正播放的爵士乐给人一种浓浓的沉醉感。
没想到,这竞技场的后面还另有一番天地,与外面吵闹的呼喊声相比,这里就像一处安静的摇篮。
举目望去,吧台旁的高脚椅上正坐着一位上半身穿着黑色夹克,下半身穿着一件牛仔裤的男人,满脸的络腮胡,正是刚从擂台上下来的罗根。
李斯没有直接开门见山的打招呼,他深知狼叔的脾气,现在贸然上去只会得到他的经典话语:“法克哦呜。”
而是熟练的走向罗根的旁边,坐在椅子上,对着吧台里的女服务员要了一杯酒。
近距离接触这位男人,李斯才感受到了来自旁边这具身躯对女人特有的吸引力,此时在酒气的催发下,面前罗根的身上散发着浓郁的野性气息。
再加上不拘一格的发型,刀削般的面庞,浓郁的双眉,以及那雄性荷尔蒙气息,妥妥的一枚成熟型男,特别是那只,会说话的舌头逗得吧台里面的美女服务员喜笑连连。
而此时的罗根也在暗中打量着眼前的这位青年,然而越看越是皱眉,此人样貌倒是俊朗,只是身上却是拖鞋配破洞裤的非主流打扮,这副打扮就跟街头混混一样。
于是李斯果断的被他归入了混混一流,特别是现在这人还在不断地窥探着自己。
“喂!小子,离我远点。”
罗根放下手中的酒杯,转头看向面前这位白人小鬼不耐烦的说道,脸上露出的凶恶表情在配上他那雄浑的嗓音可是威慑力十足,吓跑像这样的小混混还不简单。
然而让罗根郁闷的是,面前的这个小子居然没有动,眼神还是停留在自己的身上,看那样子似乎就像认识自己一般。
带着疑惑,为了不放过任何能查清丢失记忆的线索,他还是试探性的问道:“小子,你认识我。”
李斯淡淡的抿了一口酒,然后接下来说出的话直接让眼前这位威猛男子不淡定了。
“我不仅认识你,而且严格来说,我们还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血缘关系。”
“噗!”
听见这话,罗根嘴里刚喝下去的酒直接就喷了出来,内心被震撼得甚至用那双强壮的胳膊抓住了李斯的肩膀,刚毅的脸庞凑到李斯面前,怀疑地说道:
“小子,话可不能乱说,是不是你在哪里打听到我的记忆有缺失,所以想在这里骗吃骗喝,这個算盘可是打错了,快滚!”
说完,罗根松开了李斯,似乎是觉得自己拆穿了面前这个小鬼的把戏,从口袋里拿出一根雪茄悠闲地点上,脸上又恢复了平静。
不料,却听见一旁的白人小子嘴里平静的说道:
“金刚狼罗根,这不是你本来的名字,你原名叫詹姆斯·豪利特,于1845年出身于加拿大的某个庄园里,而且你还有个小名叫作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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