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说杰斐逊极端狂热,将不惜一切以推行他的原则,终将和他的声望或利益不相容。实则这个人同我所知之任何人一样能够顺时应势一一斟酌如何有利自己的声名或利益;这种气质的可能结果是使体制得以维持,这一体制原来虽然遭到反对,但既已确立,要想推翻势必危及推翻者。我认为,观杰斐逊先生的品性,保证可望有一顺时应势的体制,并无生成狂暴体制的可能……况且并无充分理由推断他有堕落的可能,故可断定他必不致有越轨妄为。

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这位伟人在一个民族争取独立斗争的巨大压力之下,尚能冷静沉着,有预见有能力在一份充满革命气息的文件中加入抽象的真理,这真理适用于任何时代的所有人类。

历史学家亨利·亚当斯:寥寥几笔就能勾勒出美国早期所有总统的形象,唯有杰斐逊是个例外,只能用笔尖一笔一画地画,画像是否逼真取决于能否画出变幻、飘忽的阴影。

英国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就学识全面、天赋才华、领悟能力和成就造诣而言,从未有过哪个美国人可以跟他相媲美,几代受过教育的美国人都把他看得比华盛顿和林肯更高。

美国学者戈登·伍德:无论我们将民主视为个人所拥有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还是视为多数人自我统治的权利,杰斐逊都是民主的最着名、最善表达的代言人。

普利策奖得主乔恩·米查姆《权力的艺术:托马斯·杰斐逊传》:①杰斐逊的天才之处就在于,他既是哲学家又是政治家,而且常常能同时扮演好两种角色。②杰斐逊在整顿思想、打动人心方面的能力超群,激情澎湃的同时又不失踏实务实。为实现构想,他妥协退让,也相机变通。③他代表了一种永恒的戏剧情节:在复杂的乱世当中,通过争夺国家的领导权实现伟大的变革。

《中华读书报》:①在美国历任总统中,托马斯·杰斐逊是最难以捉摸的一位。他的思想与性格既单纯又复杂--博学多才却又过分天真,洞悉人心却又自欺欺人,高擎理想的火炬却又放纵不羁。②同时代的华盛顿、富兰克林以及后辈的林肯、罗斯福等人大都归档于历史,唯杰斐逊一直属于当下,并以巨大的存在感参与到宪制、废奴、堕胎、医改、环保、平权运动乃至全球治理等美国各个时期内政外交的重大议题之中,成为检验各种信念、原则、真理成色的试金石。杰斐逊的"当下性"让历史研究者难以对其盖棺论定,只好称他为"多变之人"或"美国伟大的凡人",认为其真正的遗产是"对遗产的否定"。

轶事典故:

桃色丑闻

21岁时,托马斯·杰斐逊曾向一位朋友的妻子求爱,此事在他任总统期间被作为丑闻曝光,备受诘难。

喜爱葡萄酒

1787年,托马斯·杰斐逊对法国和意大利进行外交访问,这段旅行使其成为欧洲葡萄酒的忠实爱好者。 杰斐逊最喜欢的酒款是来自波尔多、勃艮第(Burgundy)和苏玳(Sauternes)产区的顶级年份葡萄酒。此外,他也十分欣赏法国北罗讷河谷(Rhone Valley)埃米塔日(Hermitage)的白葡萄酒、匈牙利的白葡萄酒以及葡萄牙的马德拉酒(Madeira) 。

多才多艺

托马斯·杰斐逊好学多才,兴趣广泛。他是土地测量师、建筑师、古生物学家、哲学家、音韵学家和作家。他懂得拉丁语、希腊语、法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还对数学、农艺学和建筑学,甚至提琴等感兴趣。人们称他是天资最高、最多才多艺的美国总统。

大奴隶主

被称为"民主之父"的托马斯·杰斐逊也是个大奴隶主,毕生坚守蓄奴生活,至死拒绝解放自己的奴隶。

人际关系

托马斯·杰斐逊的双亲皆为世居维吉尼亚的移民家庭。

父亲

彼得·杰斐逊,为农民兼测量员。

母亲

简·伦道夫·杰斐逊(1719年-1776年),为艾夏姆·伦道夫(Isham Randolph)与简·罗杰斯(Jane Rogers)之女,彼得·杰斐逊之表亲。

妻子

玛莎·威利斯·斯凯尔顿(1748年-1782年9月),与托马斯·杰斐逊于1772年1月1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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