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总理兼外长周恩来复照英国外交大臣贝文表示“愿在平等、互利及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贵国建立外交关系,并且接受阁下所指定为临时代办的胡阶森先生”为“建交谈判的代表”,中方“当给予胡阶森先生及其随员以及档案自南京迁来北京所需之一切便利。”然而,英国政府对于周恩来外长的复照只接受胡阶森为英国政府代表来京谈判建立外交关系问题不理解,认为两国外长换文本身已构成外交关系的建立。中国政府主张经过谈判,在明确英方对台湾当局的态度后方可建交。对此,英国政府同意与中方先谈判。中国政府给留在北京的英国谈判代表以外交人员的待遇。
3月17日,胡阶森答复章汉夫,称英国政府已在1950年1月6日撤销对前中华民国政府之承认,并于同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予以法律上之承认;由该日起,对前国民党政府已无外交关系存在;在伦敦前中国大使馆已行封闭而前大使已不享受外交官之身份。
联合国及安理会历次讨论中国代表权资格时,英国政府都投了弃权票。
1954年,中国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率政府代表团出席第一次日内瓦会议期间,于4月30日,周恩来同英国外交大臣安东尼·艾登会面,就中英关系问题交换了意见。5月3日,中国外交部欧非司司长宦乡与英国驻华临时代办杜维廉会面。双方代表团高层人员随后又多次见面。1954年6月17日,中国与英国发表联合公报,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其任务是继续谈判两国的完全建交以及处理两国的侨务和贸易问题。这是世界上首例“半建交”的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同年8月,英国前首相、工党领袖克莱门特·艾德礼访问中国。同样在1954年,伦敦出口公司(London Export Corporation)董事长杰克·佩里率领的48位英国工商界代表访问北京,推动次年中英双方在莫斯科国际经济会议上签订《中英贸易协定》。
1967年,wenhuadageming期间,发生火烧英国代办处事件。
1971年1月15日,中国驻英临时代办裴坚章向英外交部驻议会次官罗伊尔进行新任到任拜会时,罗伊尔提出中英两国应该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3月2日,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会见英国驻华代办谭森。
1971年6月22日,罗伊尔约见裴坚章,表示英方愿完全满足中方前两项条件,但对台湾地位问题并未表态。1971年7月10日至10月5日,中英双方经多轮反复修改换文稿,对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达成协议,确定了1972年3月13日双方签字生效、正式建交。
1984年12月19日,中国与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缠挠两国关系的香港主权问题终告解决。香港的主权于1997年7月1日移交予中国。
1997年7月1日零时,香港的政权由英国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此时结束英国156年殖民管治。
2013年,金融海啸后最高位官员;英国财政大臣乔治·奥斯本访问北京,宣言加深双方经贸关系。
同印度的关系
印度在英国伦敦设有高级专员公署,亦在伯明翰和爱丁堡设有总领事馆。英国在新德里设高级专员公署,又在五个印度城市(即孟买、钦奈、班加罗尔、海得拉巴和加尔各答)设有副高级专员公署。这两个国家都是英联邦的正式成员。自1947年,两国关系一直友好。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在2010年曾描述印度和英国的关系是“新兴的特殊关系”。
印度和英国主要是通过多边合作组织(如英联邦、世界贸易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在政治上合作。历史上有三名印度总统曾国事访问英国,包括萨瓦帕利·拉达克里希南、拉马斯瓦米·文卡塔拉曼及普拉蒂巴·帕蒂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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