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炎的老爹老李为这事发愁时间最长,这会倒不想全队情绪受影响,抛出个情况转移话题:
“这事先不提了,新的安全分级办法刚到,大家要不要学习下?”
办公室里气氛比较低落,自然有人帮腔:“那就看看呗。”
老李跑了趟,复印了一堆新稿。
《灵子安全分级办法——初稿》,之前试行的叫《灵子人员等级划分试行办法》,两者都不是一个东西,仔细看就发现,《初稿》囊括了新的人员等级鉴别方案。
除了人员,《初稿》的主要篇幅,都给了“事件安全分级”。
简略些,总共分七级。
第一级,未造成人员轻微伤以上的案件。
第二级,非命案的轻重伤案件。
以上两级划归民事管理,由治安所管理,意思是打残废最高只够得着治安处罚,与之对应的,增加了治安罚款和拘留时间的上限。
第三级,常规命案。
第四级,三人至七人(含)规模命案。
这两级仍然归属刑警职责。
第五级,短时间(72小时内)造成超过七人死亡,应由武装警察协助调查及执行。
这一条很特别,专门为保护刑事执法人员,让武装警察那边抽人出来做保镖。
第六级,短时间内造成超过20人死亡,并伴有严重外溢影响(如民众恐慌撤离等),全程由武装警察处理。
和上面一样,武装警察本身是没有查案职能的,按《初稿》给的信息,以后这种高危案件刑警就不参与了。
同样考虑到那边原本没有调查职能,可能还要涉及一些人员改编之类的事。
再往上的第七级,以死亡100人为基准,直接调动灵子应急处理部队,由武装警察协助执行。
现在的机构只有灵子应急处理小队,隶属于灵子事件应对办公室,“小队”改成“部队”,两个至少是平级机构了,也可能是替换关系,彻底覆盖掉办公室的职能。
《初稿》里也给了简单解释,应急部队会直接和灵能司联动。
普通民众容易搞不清状况,但办公室里都是系统内人员,很容易发现重点。
赵队刚刚才提过,灵能司是隶属于国家安全部的单位,而应对办公室则是公安部的,二者的联动,是两种不同国家暴力机关的联合。直观一些,就是会具有更高的“现场处置权”,可能包括必要时主动牺牲人质。
和之前处理刘晓花时还不同,当时武装警察并没有直接攻击人质,最后一批人质中死者的直接死因,是刘晓花受攻击后的群体啸叫攻击。
主动牺牲人质,就可能先夷平建筑,以获得作战优势降低己方风险。
这一套下来,等到《初稿》正式实行,人命就会“贬值”……除了贬值似乎也没有更合适的词,不管是灵子人员不够还是其它原因,该结论都过于刺眼。
反正这种事也不是一线刑警队里的人能解决的,另外它不是立即执行,初稿之后还得有相关体系内外的意见征求稿,然后才能定稿,不折腾一两年都无法整体落地。
和大家切身相关的,还是“人员分级”,因为关系到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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