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在幻想乡洪晒最喜欢谁,那说不好,可能一觉醒来就换了一个人。

别误会,不是床换人了,是喜欢的换人了……要是还想歪那一定是你的思想出问题了。

在幻想乡百花竟放群芳争艳,罗布青菜各有所爱。

但如果说谁最美丽的话,这个就没有疑问了。

东方美人——蓬莱山辉夜。

西方美人——爱丽丝·玛格特罗伊德。

也许有人觉得别人比她们两个更漂亮,但设定里就是如此。

按洪晒的观点:“果然,这就是个设定,图片仅供参考请以现实为准。”

至于为什么嘛……

眼前突然冒出来的就是那个传说中最美的东方美人蓬莱山辉夜。

月之都的公主,月亮的象征,乍一看是个大和抚子,仔细一看肢体残缺~

洪晒盯着辉夜的饭盆看了一眼,“啧~小萝莉~”

“喂喂喂,你眼神往哪看呢!?”

洪晒的眼神太过明显了,这个眼神让辉夜很火大。

这幻想乡还有没有好人了!?难道只有火鸡才能陪着我一起走下去吗?

抛开那些真·萝莉的幻想乡居民,是个人样的好像都比她大,这么多年也就只有死对头藤原妹红一直陪着她没有一点变化。

辉夜想到了藤原妹红的身体顿时嗤笑一声,“比我还硬,噗~”

“你怎么了?”洪晒看着突然笑了的辉夜问道。

“不没什么,少女的隐私就不要问了。”辉夜长袖遮住脸掩饰自己的失态,“说说刚才那个六个字的游戏。”

“六个字的游戏啊……六个字的游戏才开始,我有两个字的和三个字的你玩不玩?”

“肯定玩啊!”

一千多年前,辉夜违背了月之都的律法,因为背景够硬且本身也够硬(妹红:噗),所以被流放到了大地之。

在月之民眼里地满是污秽,这在他们眼里已经是很严重的惩罚了。

可是在辉夜眼里嘛……如鱼得水可能就是来形容她的。

脱离了月之都那个牢笼怎一个爽字了得!

可是吧大地之有一点不好,那就是太落后了。

落后到她自己拿着月之都科技开发游戏,如果不是实在没有艺术细菌她早就是游戏制作大师了。

翻译一下就是:辉夜制作,狗都不玩。

好不容易熬到了现代人类科技发达了,有了很多的电子游戏,但架不住她玩的速度。

白天黑夜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一周七天不停歇的玩,仗着自己不死之身死了刷新状态的能力玩了个昏天黑地。

也死了个昏天黑地~

辉夜最喜欢格斗类游戏,原因是每一局都是新的开始。

饭再好也会吃腻,别的游戏剧情再好过了千百遍也会厌倦了。

人类开发电子游戏的速度赶不她玩耍的进度,唯有格斗类游戏一直陪着她。

现在的辉夜急需新游戏补充库存。

“给。”

洪晒递给辉夜一个手机,面有两个爱屁屁,一个类似于企鹅,一个就是那个两个字的游戏。

“《原神》?”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