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冗的要求当然被拒绝了,江姜那是白天没事,可以补觉,叶冗可是要去上学的,先熬夜,再去晨跑,还要去上课,简直猝死三件套。
被拒绝了晨跑请求,叶冗有些沮丧,但也没坚持,只是每天下午放学就来江姜住的地方,找他一起去吃晚饭,然后陪他一起去上班。
江姜还是每天戴着手套,他总觉得再这样下去,手指都要被捂白了,说不定到时候失去了金手指,他的手指也可以白得发光。
他本以为金手指只是一点小小的复活副作用,总会消失的,就像他跟叶冗的相遇一样,短暂的缘分就当做意外惊喜,随着两人生活方式的南辕北辙,总会渐行渐远。
但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江姜的手指还是在发光,叶冗也还是雷打不动的每天来报道。
最高兴的是江姜的客人们,特别是那群常来的固定客人,五颜六色的奇行种们兴奋得不行,仗着自己打扮得妈都不认识,肆意挥洒着报警了警察都不收的xp。
“小王好酷啊,戴了黑手套更酷了,呜呜呜小王能不能骂我两句啊。”
江姜冷酷地看了一眼那只打扮得像开屏火鸡一样的客人,简短地拒绝了他:“不能。”
客人顿时发出痛苦的哀嚎,还好酒吧里很燥,音乐的声音盖过了一切,不然别人还以为这里杀鸡呢。
叶冗一直跟在江姜身边,见状笑眯眯开口:“虽然客人说什么都是自由的,但我还是建议您去看看医生呢。”
换成一般的客人可能会生气,但是这群客人被这么一怼,立刻像中了大奖一样轰然叫好,互相碰杯。
开屏火鸡客人也不生气,哀怨地看着叶冗:“小叶也很会啊,忠犬人设捏得死死的,但是我才是客人,你服务对象改一下啊。”
江姜瞥了他一眼:“叶冗不是酒吧的工作人员,你们不要胡说八道。”
五颜六色的客人们一部分垮着脸,一部分更兴奋了:“小王第一次说这么多话诶!他超爱!”
“我觉得还是小叶更爱,这可是打白工啊,换成诸位谁能做到啊?”
此话一出,本职社畜的客人们一下子代入了,纷纷戴上痛苦面具,冲叶冗比起了大拇指:“你赢了,是你赢了。你超爱!”
虽然不知道这群人到底在说什么,但超爱还是听得懂的,叶冗悄悄瞥了江姜一眼,压下了嘴角的弧度,跑过去帮忙换杯子。
叶冗每天都来,手脚勤快忙东忙西,把真正的打工人江姜衬托得像是来度假的,领班看见了,本来想直接把叶冗也收了,让他跟江姜一起干临时工,给他发工资,甚至他比江姜更适合,因为他成年了且有身份证。
没看现在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了吗?如今网络发达,这家酒吧出现了这么两个好看得极有辨识度的顶级帅哥,一两天的时间就在社交平台上传开了,客人纷纷慕名而来。
但叶冗拒绝了,他只想跟在江姜身边而已,如果打临时工的话就要离开江姜去接待别的客人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领班也不强求,反正只要人在店里就能吸引客人,甚至还省下了一笔工资。
他为此感到欣慰,并且把江姜的收入增加到了一天300块。
江姜拿着钱,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他侧头看了一眼叶冗,盘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存款,开始考虑是不是可以找个阳间点的工作,最好能在12点前就下班。
但是他没有身份证明,能够找到目前看来还算稳定的工作已经是托了领班很刑的福了,如果贸然辞职的话,可能后续找不到别的工作。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啊。
时间又过去了两三天,江姜还是每天下午补觉,然后在黄昏时醒来,他看了看时间,今天他起得早一点,叶冗应该还没有下课。
江姜端着盆去洗漱,将自己清理干净,又看了看手机,大致到了每天叶冗来的时间了,于是收拾好东西,出门去楼下等待。
城中村的人口流动率是非常高的,他才在这里住了短暂的时间,住在隔壁的客人已经换了两拨了,街上出现的面孔经常都是陌生的。
江姜面无表情的时候看起来又凶又冷,人又高大,路人见到了只想远远绕开,有些帅哥就是只能远观,不可靠近,不然真的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
他耐心的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到叶冗的身影,反倒是天上有一颗没一颗的下起雨。
这雨从昨晚就开始下了,他和叶冗每晚轮流送对方回家,昨天正好轮到叶冗送江姜回家,走到半路,天上突然开始下雨,他们淋着雨匆匆忙忙跑回去,江姜拉着叶冗上楼擦干了身体,见雨不算大,就把伞拿给叶冗让他自己打车回去。
唔,是因为今天下雨,所以不想来了么?江姜这样想着,又等了半个小时。
叶冗还是没来,眼看着就要到了上班时间,江姜也不等了,急匆匆的出发赶往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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