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一座院子里,那个在顾轻月眼中俊美非凡的少年穆云初,此刻正拿着之前缠在伤口上的布条,陷入了沉思。

刚刚回来问了白景之,他说布条上的就是普通的止血草。

白景之是一位非常厉害的神医,是慕云初在一次任务中碰巧遇见他正在被人追杀,被穆云初所救,自此,白景之就一直跟在他身边,多年相处,穆云初对他十分信任。

既然是普通的止血草,怎么疗效如此之好?

自己当时伤的有多重,自己最清楚,那么,那个小男孩是怎么救的他?应该是不仅仅用了止血草那么简单。

刚刚回来白景之就给他诊过脉了,说他没有大碍,伤口也不要紧,这-------还真是,蹊跷!

穆云初看着外面已经大亮的天光,眼眸逐渐变得深浓。

顾轻月坐在镜子前,看着自己,嗯,皮肤好像白了,头发也有了些光泽,唇红齿白,算得上窈窕俊美的小公子了。

这半个月,顾轻月每天都会用一点治愈之气缓缓温养一下身体,这具身体没啥毛病,太瘦也主要是营养没跟上,这几天虽然没大吃大喝,但也没再饿着,小脸看起来没那么干瘪了,好看多了。

自从那天得了三十两银子,顾轻月就找了一个清幽的小客栈暂时栖身,买了两身男孩的衣服,洗了澡,总算像个人了,最主要的是她终于有镜子让自己把鸡窝头收拾服帖了。

虽然总有几撮小呆毛总是立起来,使得她不得不在客栈大堂边吃饭边扒拉头发。

不远处的店小二白眼翻到飞起:这是哪家的纨绔,一盏茶的功夫抿了三次脑袋,这是有多爱美?!

“客官,快请进”掌柜从柜台后探出脑袋,看见进店的两位客人,赶紧招呼。

顺便翻了个白眼给小二,转头换上一副谄媚的嘴脸,弯着腰请客人坐到了靠窗户的位置,刚好在顾轻月隔壁。

顾轻月在心里轻嗤了一声,这变脸的速度,汗血宝马都赶不上。

她低着头继续吃面。

“听说了没有,犀牛镇最近来了很多陌生面孔,据我大哥小舅子的姨妈家的弟弟说,好像是士兵”一个穿着圆领织金缎的中年男人压低了声,鬼头鬼脑的说。

“真的假的?是南蛮子来抢掠了?那些王八羔子什么时候还偷摸着抢东西了?”对面的紫衫窄袖中年人恨恨的接话。

“不是不是,好像是咱们大楚和南诏的士兵都有,但没穿盔甲,已经在镇外和北城那边交手好几次了,有人看见,说看起来那身手像是士兵或侍卫,不是江湖人”。

“消息可靠吗?那会不会出事啊?犀牛镇也不太平了吗?”

“难说,你最近把心眼子放亮点,约束家里人,做好准备吧”。

顾轻月:士兵乔装潜入?发生什么事情了?还发生了冲突?她立即就想起了那个黑衣美少年和他的护卫,和他们有关吗?

吃完饭,顾轻月去了镇上最大的银楼。

她蛰伏半个月调理身体,也将镇子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打探了个遍,现在自己终于看起来不像逃难的了,她今天要来打造一副吃饭的家伙:银针。

她思前想后,决定先试着找找原主的父母和丢失的弟弟,顺便打听下身上紫玉佩的由来,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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