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上岸边的李维想用地精交给他的哨子召唤鸵鸟坐骑,刚抬手就被洛尔达拦住。

“别干傻事,那个人类的游侠可能还没走远呢。”

他听从洛尔达的安排躲进了河边的一个窄小的水洞。

“听着李维,没有族群,想活下去必须非常小心。”

洛尔达背对着李维守在洞口,拿着他的那根骷髅法杖。

“好吧洛尔达,我有个东西送给你。”

李维掏出那枚时之戒放在了洛尔达的手上,洛尔达一时有点愣住了,

“这是,这像是精灵族打造的戒指,有着某种魔力,你是怎么得到它的?”

“跟这些金币一起挖到的,可惜我还买了两件地精的衣服,准备送一件给你。”

“哦别提衣服了,我早试过了,你不会喜欢的,不过这枚魔法戒指我需要一点时间来研究它。”

洛尔达完全被那枚戒指吸引了,像是受到某种感召。

而李维此时则开始好奇洛尔达的身世和这个世界。

“嘿洛尔达,聊聊你的妈妈或教我点生存经验吧。”

“别提我的妈妈了,她可能已经被烧死了,或是死在贡多的某条阴暗的街道里了,就算还活着,我这个哥布林儿子也什么都做不了!”

“啊,看起来是的,人类太憎恨我们了,就比如长歌,真是个狠女人,她连人类也杀。”

洛尔达不以为意,放松紧绷的身体靠在洞壁上叹了口气,

“嗬,不过我甚至有点感激长月骑士团阉割了我,或许他们初心不坏,至少我不会再制造出我妈妈那样的女人了!”

“哦,洛尔达,你是在讽刺我吗!”

李维有点尴尬,

“讽刺你?对,我就是在讽刺你!”

说着洛尔达瞪了李维一眼,像是有点恨铁不成钢。

“别忘了你是哥布林,应该想着活久一点,或者吃好一点,别想着跟人类谈感情!”

“呵呵洛尔达,你说的对,你有信仰吗?”

洛尔达桀桀桀笑起来,

“信仰?妈妈教给我圣言和咒语,但她觉得我得信奉暗火之神勾斯魔格才会活的长久……”

一次长谈,洛尔达讲述的这个世界的方方面面,跟他想的有点不一样。

尤其是关于精灵的,相对于人类和矮人,精灵其实非常稀有,就像是大熊猫。

她们长寿但生育周期同样非常漫长。

他以前脑残的以为精灵跟人一样年年可以生孩子,但其实精灵平均三百年才生一次孩子,不然他们动辄几千年的寿命,人口早爆炸了。

关于龙,传说它们曾生活在北方的龙地,神秘而危险,对金子和宝石有着无尽的渴望,在最后一只叫史矛革的金龙被河谷镇的巴德用黑弓射死后,它们就再也没在中洲出现过了。

比龙更可怕的是炎魔,它们比精灵和矮人更早出现,是乌盾之火的本体,恶魔始祖魔苟斯的仆从。

它们是火与黑暗的结合体,强大的魂力把火焰压成牛头人的形状,成为炎魔。

除了龙与炎魔,中洲最强大的类人生物就是生活在瓦伦伊尔的高等诺多精灵了,也叫阳光精灵或白精灵。

与其对应的是暗夜精灵,嗜杀而矫捷,淡紫色的皮肤让她们可以在黑夜中遁形,虽然多数是女性,但很少有人用美丽来形容她们。

仅次于精灵的强大生物是矮人,对于哥布林来说矮人才是最危险的存在。

他们贪婪且嗜杀,硬化的皮肤和厚重的铠甲让他们可以无视哥布林的攻击。

而且他们擅长铸造,魔法抗性和火焰抗性也极高,几乎仅凭一族之力,就肃清了整个黑沼泽地区的哥布林。

至于人类,他们遍布整个大陆。

人类以猎杀哥布林为乐,哥布林也指着那些粗心的女性冒险者落入陷阱为它们繁衍后代,两者算是相克相生。

至于其他物种诸如巨人,牛头人,尸鬼,半兽人,食人妖等,洛尔达则只有寥寥数语,因为他也知之甚少。

转眼到了黑夜,李维从洞窟爬出来。

两人小心谨慎的回到了上个河口原来的窝棚,女剑士已经不见踪迹,窝棚也被烧毁。

洛尔达踢了一脚燃烧过的木炭说。

“那个游侠应该会照顾好她的!”

李维点点头有些不甘,看到鸵鸟坐骑还站在河岸上他有点意外。

“那个游侠为什么没杀死我的坐骑或者牵走它?”

“因为那不明智,地精遍布中洲,它们有的是办法查到谁杀了它们的鸵鸟,它们的触手伸到各个领域,没人愿意招惹它们。”

作为哥布林,存活了十五年的洛尔达既长寿又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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