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祖芒。”陆白忽然开口。
“陛下。”
纳祖芒立刻回应,眼神坚定。
“我之前提过要封你为子爵,但现在我把贵族特权都取消了,总觉得对你有些亏欠。”
陆白的话让纳祖芒心头一热,他立刻单膝跪下,心中却是波涛汹涌。
“陛下,纳祖芒能为陛下效命,已是无上荣耀!”
他的声音微微颤抖,透着难以掩饰的激动。
陆白微微一笑,“训练结束后,我想让你来做这个团长,管理这群小伙子,你觉得如何?”
纳祖芒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绽放出抑制不住的喜悦,“谢陛下!”
“别高兴得太早,团长可不是那么好当的。新式军队的管理,你得跟史密斯好好学学。”陆白挥了挥手,提醒道。
“是!”纳祖芒应声答道。
“好了,现在,全体都有!以连队为单位,向诺西城外的朗姆村出发!”
陆白一声令下,声音中充满了力量。
陆白组织的这场十公里长跑,哪里是竞赛,分明是磨砺人心意志的试炼!
说是跑步,实则是一场对坚韧精神的考验。要的是那种咬紧牙关,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坚持,规定至少五十个兄弟肩并肩跨过终点线,才算得上是赢。
这不仅仅是锻炼身体,更是锤炼团队精神,凝聚集体荣誉的试炼。
这新式军队与旧式军队的区别,就好比是顽石与豆腐,一旦遭遇高伤亡,旧式军队可能一触即溃,而新式军队却能坚守阵地,即便伤亡惨重,也依旧死战不退。
这份坚韧,这份不屈,是骨子里透出的军人风范。
瞧那三千壮士,分成三十个连队,浩浩荡荡地从广场出发,周围一百骑士铁甲银枪,威风凛凛地随行护卫。
街道两旁,民众们兴高采烈地观看这场壮观的跑步。
起先,士兵们整齐划一,宛如一体,接受着民众的欢呼。
但出了城,那些底层的贫民出身的新兵们,却开始体力不支,逐渐落在了后面。
他们中的有些人,原本就是三餐不济,衣衫褴褛,哪能轻易承受这万米长征的考验。
汤姆和杰瑞这两位新兵蛋子,一路上跑得那叫一个狼狈。
跑过三千米,已经有几个新兵像是被风吹走的小纸片,不见了踪影。
老兵们虽然也累得像狗,但还能硬撑着保持队形。
跑至中途,新兵队伍已经乱成一锅粥,一半以上的人掉队了。
“汤姆,我…我真是跑不动了。”
杰瑞脸色苍白,双腿打颤,差点儿一头栽倒。
汤姆赶紧扶住他,虽然是气喘如牛,但仍旧鼓动着:“坚持住!咱们跑完全程,就能得到国王的亲自表彰!你想想,南茜小姐那双勾人的眼眸,她说过只喜欢英勇的男子,你若是拿到荣誉,她还不得对你另眼相看?”
汤姆这番话,让杰瑞眼中闪过一丝坚定。
他咬了咬牙,胸脯一挺,斗志重新燃起。
在这个世界里,十公里跑对于一般的军队来说轻而易举,但对于这些常常饿肚子、衣衫褴褛的新兵来说,却是如天堑般难以跨越。
可一旦成功,他们就能摆脱新兵的帽子,真正成为一名士兵。
一旁的老兵们也不甘示弱,尽管筋疲力尽,但依旧卯足了劲,想要保住那份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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