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厨师,最喜欢看到的就是客人大口吃着自己的做的菜。

要是夸几句,都能高兴一整天。

陈琛自然也不例外。

看到别人吃的香比他自己吃都开心。

客人渐渐的多了起来,陈琛也顾不上再和建军爷爷他们闲聊,开始频繁的往返于大堂和后厨之间,点菜、上菜、炒菜、收钱、找零,忙得不可开交。

等到三人吃完之后。

李爱国来到后厨:“叫叫儿,我把钱给你放里面了,你忙你的,我们走了。”

陈琛此刻正在炒菜,见状连忙喊到:“不用,不要钱,不然下次不让你们来了。”

可李爱国却丝毫不在意:“那不行,下次还来,你还得给我们做。”

说完转身就走,丝毫不给陈琛反应的时间。

而陈琛也是在上菜的时候,才看到自己的钱箱子里多了一张一百的。

这很明显就是爱国叔叔给的。

毕竟平常客人吃饭三四块也就顶天了,哪里用得着百元大钞?

“唉,一个建军爷爷,一个爱国叔叔,下次再来说什么也不能让他们再花钱了。”

可同时,陈琛心里也是暖洋洋的。

虽然自己没有亲人在世,但这个时代还是有很多人关心自己,照顾自己的。

哪怕自己开了饭店,可他们依旧把自己当成孩子。

就这样,陈琛一直从下午的六点多忙到了晚上九点半,对外销售的食材卖完了,也没什么客人上门。

陈琛就打算再算一算钱。

加上下午爱国叔叔给的那一百,今天他一共赚了一百九十多块。

“真狂啊。”

陈琛不禁再次感叹道。

把所有的钱都收好装进包里,陈琛打算明天就去一趟银行,把自己中午取出来的没有花完的钱一并存起来。

之后回到厨房,准备把给自己剩下的东西热一热吃掉。

正好米饭还有不少,豆花虽然没了,但肉还有点,汤也没有送完,自己一个人吃也差不多了。

但就在这时。

忽然门口来了一个人。

陈琛下意识的又想说打烊了。

但一看对方是个女生,一头乌黑长发随意的散落在肩上,修长的柳叶眉下面是一双深邃而灵动的眼睛,鼻子挺拔但又不失精巧,肤色不白,但却是一眼看上去就很健康的小麦色。

配合着对方的眼睛,反而显得更加英姿飒爽。

身上穿着一件改过的迷彩短袖,腰间系着一条结实的皮带,上面还有一些皮革小包挂着,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

一双长腿笔直而修长,同样是迷彩长裤,下面裤脚整齐的塞在一双沾着泥土的布制军靴中。

但让陈琛画到嗓子眼都没说出去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对方的穿着和好似女侠客一般的气质样貌。

而是对方手里提着的一只已经放弃了挣扎的灰毛兔子。

“老板儿,你做不做兔子?”

陈琛看着对方。

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问你话呢,会不会做,不会我可就走了。”

陈琛这才明白对方是要拿兔子来让自己做的?

“你这个是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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