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晚自习,李莉说是她男神约她一起回家就把我丢下自己跑了。

我边收拾着书包边嘟囔着:“都好多年没写过作业了,今晚要遭老罪了。”

我前桌秦朗收好书包,对我挥了挥手说:“拜拜,你爹我走了。”

我瞥了他一眼,骂了句“神经”,背起沉重的书包走出了教室。

差不多走出校门好几十米,我才敢把手机拿出来,带上耳机,打开QQ音乐。

我划着歌曲列表,心想着:咋的我那时候都喜欢听这种emo情歌啊?

我搜索了一下我很喜欢的歌,居然真的有,原来在这个时候就有这几首歌了,只是还没火起来而已,但是宝藏总会被发现的。

我在评论区留了个“沙发”,把手机揣进兜里,听着动感的电音,心情格外好。

突然我的胳膊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我不由得往前一个踉跄,几个女生从我身边走过,还不忘回头充满敌意地瞥我一眼。

我顿时来了气,该死的,我好不容易回到现在,还容得你几个小丫头片子捉弄我?给我等着,来日方长。

以前的我,多半的痛苦来自于这些心胸狭窄的mean女孩的霸凌。我曾一度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后来才发现别人讨厌你不需要理由。当然,只是她们觉得没理由。

既然能重回一次,为何不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反正最终等我执念消除,我就可以离开了。

刹那间,一阵莫名的感觉袭身而来,我清楚这种感觉,是叶哲伦在附近。

很快,一种难以形容的迷人味道从我的后脖颈蔓延到我的鼻腔,让我的心里荡起一阵酥麻。

我没敢回头,等待那种气味从我身边经过,我才敢抬头看向前方。

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前方路灯照来的光,米黄色的灯光勾勒出叶哲伦整个人金色的边框。他在我的记忆里如同春日沾染了花香的甜风;如夏日热烈的海水;如秋天微凉的天光;如冬天难得的暖阳。

我拿出手机,想记录下他这迷人的时刻。就在我按下快门键的那一刻,他恰巧不经意地转过侧脸,完美的侧脸就这样被我存入相册。

我和叶哲伦的故事说起来挺复杂的,简单点来说,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连朋友都不是。

我就这样慢慢跟在他身后,静静地享受着这种与我曾日日夜夜思念的他重逢的巧妙感觉。

我之所以对他有执念,不过是在非他不可的时候没有得到过他,不曾与他有过只属于我们俩的故事。

我的计划很简单——更加勇敢地去追求他,直到得到他,然后和他分手。

没错,跟他分手。因为在传言中,他是个渣男,仗着自己的姿色玩弄女性,让女生为他花钱、为他痴狂。

这些传言在之前我是不相信的,但是后来的高中三年我们在不同的班级,根本没有交集,所以他是个怎么样的人,我可以说是毫不知情。

我对他的了解不过是在刚开学时的一点点交集加上他的同桌的描述中提炼的。

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一个很懂礼貌、很有家教的男生。他们班的男生也是这样评价他,说他基本上不说脏话。

很奇怪,我能靠我与他仅有的一点接触以及别人对他的一致好评喜欢了他整整八年。

按照现在的时间点来看,我还有充足的时间去实行我的计划。

15岁的身体里住着是更成熟的22岁的我,拿下他应该简简单单吧。

我整理整理了衣装,揉了揉发根让它们更蓬松,深呼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加快脚步,假装不经意地紧贴着他身边走过。

发丝蹭过他的手臂,我的心里如小鹿乱撞般欣喜。我强压着上扬的嘴角,保持最好的形态往前走。

我不知道他作何反应,反正我是心跳加速,激动万分。

我借着等红绿灯的时间,假装回头找人,其实是想看看他脸上是否有不一样的表情。

一回头,恰好与身后很近的他四目相对。我一下愣住,他很快瞥开眼睛,像以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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