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笔刷都掉了大半的毛。

而且,笔刷上有干涸的墨汁。

至于砚台,则是一小块。

队长甄昊盘坐在张遂身前,恋恋不舍地把玩着砚台,神色无比怀念道:“之前,大公子在世的时候,我贴身保护。”

“大公子生病,脾气不好。”

“写字的时候,有时候剧烈咳嗽,他就会生了气,将这些东西扔掉。”

“我就趁大公子离开后,悄悄捡起来,藏起来。”

“大公子死后,我就被调到来管理部曲了。”

张遂点了点头。

难怪。

在这个汉末,世家子弟和普通老百姓唯一有个公平的地方,那就是——很少善终,基本上都会病死。

而且,世家子弟也会很早病死。

比如,陈登、周瑜、鲁肃、郭嘉、戏志才、曹冲等等。

因为,这个时代,医术太落后了。

张遂直接站起身。

他却没有用毛笔写。

这具身体就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

张遂自己倒是会写字,只能写简体字。

可问题是,他从小就没有学过毛笔。

从学写字开始,是铅笔,之后是圆珠笔、水笔。

一辈子也没碰过毛笔。

因此,他不会写毛笔字。

张遂去外面折了一棵树枝,让队长甄昊磨砚台,他则用树枝写了起来。

读高中的时候,他看过不少刘备文。

论刘备文,他最喜欢女人写的刘备文。

高三的时候,他的同桌,一个文笔非常好的女生,平日里非常腼腆。

但是,写起来的刘备文,那行有流水,各种细腻,让他一度将这些刘备文当成珍藏版收藏起来。

她给张遂写过十篇刘备文。

从电车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刘备文,都有。

他一直都保存了的。

直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参加工作,一次搬家,不小心遗失了。

为此,他还遗憾了很久。

他的文笔,自然是比不过那个女生的。

但是,也比竹简上的这篇刘备文要好太多。

张遂脑海里幻想着之前见过的夫人,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字。

写完之后,张遂吹干墨迹。

他的脸色有些发烫。

曹。

太猥琐了!

自己简直就是个猥琐的屌丝!

然而,当他抬起头,看到队长甄昊那一脸震撼的神情时,这种羞耻感又散尽了。

队长甄昊啧啧称奇道:“张遂,行啊,你,简直了!”

“短短时间内,竟然写出如此多的文字。”

“就是家主在世时,也没有你这么厉害!”

“家主可是当过县令的人!”

张遂挠了挠脸,哈哈笑了一声道:“小意思小意思!”

这队长甄昊,夸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怎么敢和人家县令比?

县令人家是治理国事。

自己这是写猥琐而毫无营养的刘备文。

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队长甄昊再看张遂,突然觉得,这张遂,简直就是非凡人啊!

绝对是大才!

有机会,向管家推荐。

这张遂要是能够在甄家立稳脚跟,自己这个推荐人,也能混得更好。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事情让张遂做。

队长甄昊一脸期盼而讨好地道:“那什么,张遂,现在能否念来听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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