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忘记这是首粤语歌,还忘了自己身处古代,古代哪里有粤语啊,难怪把岳初灵几个听得目瞪口呆,虽然大梁国也有各地的方言,可是这种方言,蓝琤也从来没有听过一字半句的。

看着路之晴已经有些微醺,但是这一字一句都有板有眼,也不像是自己在乱哼乱唱,这种语言是真正存在的,只是在场没有一个人听得明白。

路之晴越唱越投入,本来就是一把好嗓子,再加上这本来就是胸有成竹的一首歌,一首最佳损友,可以说是堪比原唱,听得几乎叫人潸然泪下。

虽然在场的几个都没听过陈先生的歌,也不懂这种语言正在表达的意思,但是还是莫名的被感动了,这首曲子就让人热泪盈眶。

岳初灵听得眼睛都湿润了,夏目也是呆呆的张着嘴,活了五年,从来没听娘亲唱过这两个人的歌,有这手艺早该拿出来了,还让他们耕田织布过了这么多年。

这要是往大街上一站,肯定比杂耍卖艺挣得多,看来以后还是应该让娘亲多喝酒,酒喝多了歌也就多了。

路之晴一首最佳损友唱完,大家又是不约而同的鼓起了掌,这个时候的路之晴只能听到掌声,根本看不清面前的人了。

眼前的人都变成了重影,一个挨着一个,脸上都是一片朦胧,像是蒙上了一层雾气,怎么都看不清楚,头也是一阵一阵的发晕,感觉天旋地转,随时都可以倒下去。

但是却不会倒下去,整个人都感觉很兴奋,像是有一根神经在大脑里“突突”的跳着,脸和耳朵都滚烫,仔细看过去,自己的手臂好像也已经泛了粉红色。

路之晴不管不顾的,站起来,大着舌头道:“我再来,再来一首!”

“好!”四面八方围过来的声音,也听不清是谁说的了。

路之晴站起来提着自己的裙子,将一边的岳初灵牵起来,大声唱道:“不如跳舞!谈恋爱不如跳舞!”

岳初灵吓了一跳,发现誓路之晴在牵她起来,赶紧从地上站了起来,江湖儿女没有那些礼节的拘束,配合着路之晴就乱蹦乱跳起来。

路之晴一边唱着,一边去拉岳纤涵和蓝琤,夏目早就自己站起来了,合着路之晴热辣的嗓子跳起了幼稚的舞蹈。

岳纤涵看着他们群魔乱舞,在一边笑开了花,看着那桌前摆着一把琵琶,趁众人不注意,跑到了树下,拿起那把路之晴乱扔的琵琶。

要说岳纤涵平时假扮书生有没有什么好处,好处也不是没有,就是和秋凛睿一样,琴棋书画学了个全。

路之晴这首曲子虽然从来没听过,但是曲子朗朗上口,岳纤涵只听了一遍,就可以用琵琶合着那歌声伴奏。

丝丝的琴声回荡在上空,越来越激烈,越来越热辣,路之晴仔细睁大眼睛瞧过去,这才看见岳纤涵竟然拿着一把琵琶当吉他了。

不过还真是岳纤涵天赋异禀,这样的曲子都能立刻谱出来,琵琶的声音更尖锐更细腻,配这首不如跳舞真是再合适不过,虽然古代没有吉他,他们依旧可以嗨到天亮。

路之晴拿着蓝琤的折扇但麦克风,用力的唱道:“不如跳舞!整夜都不如跳舞!用这个方式相处没有人觉得孤独!”

因为酒精的原因路之晴兴奋的有些反常,束腰绑在身上衬裙穿在身上也依旧拦不住她台风十足,恍惚间感觉有人站到了自己身边。

另一边是岳初灵和夏目在手牵手蹦蹦跳跳,岳纤涵正在树下弹着琵琶,那站在她身边的这个,即使路之晴已经醉成了这样,还是能感觉出这个人是蓝琤。

他靠近的时候身上有一股薄荷味的清香,这是任何人都没有办法代替的,路之晴认识他这么久,早就已经了然于胸。

那天晚上是花颜苑甚至整个睿王府最热闹的一个晚上,每个人最后都喝得酩酊大醉,被路之晴“家乡”的小吃,“家乡”的小曲还有许多路之晴“家乡”的东西给惊呆了。

没有人真去计较路之晴的家乡究竟在什么地方,这些闻所未闻的东西究竟是哪里来的,只是那一夜的快乐把天上都星子都吵醒了,每个人笑容璀璨,远胜日月之光。

最后岳纤涵搀着岳初灵走了,蓝琤把夏目抱回了房间,把路之晴抱回了房间,这两个人醉的最厉害,几乎已经不省人事了,嘴里不知念叨着什么,仔细听也听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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